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:2008/03/14 07:40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



如文章上所講的注意事項:

"銀行局長鍾慧貞提醒,民眾若更換存摺,拿回舊存摺,一定要注意磁條還在不在,最好請行員打洞,避免有任何複製的機會。"

"鍾慧貞表示,民眾如果可以自己蓋印章,盡量自己蓋,如果不能自己蓋印章,在行員蓋章時,眼睛也不要離開行員的手,看一下印鑑被蓋在哪裡。"



真的是人心不古耶
連這樣都可能被人家悄悄地偷去錢

只要講到錢啊
真的是不得不小心點啊~~


所以文章又寫了:
"另外,民眾一定要注意,不論跟行員有多熟,即使是親戚朋友關係,也絕對不要把存摺與印鑑交給行員保管,更不要把自己提款卡的號碼告訴行員。"


講到錢
真的是最好各自保管
不然到最後有理說不清
為了錢撕破臉
那可真是得不償失了~~


文章詳見:
*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0314/2/vanc.html 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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